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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抢婴案主犯曾某某提出要上诉 拒不认罪

2025年9月19日,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曾某某、王某某、吕某某、袁某某的入室抢婴案作出一审公开宣判。曾某某因拐卖儿童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吕某某和王某某被判处无期徒刑;袁某某则被判处15...

2025年9月19日,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曾某某、王某某、吕某某、袁某某的入室抢婴案作出一审公开宣判。曾某某因拐卖儿童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吕某某和王某某被判处无期徒刑;袁某某则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

山东抢婴案主犯曾某某提出要上诉 拒不认罪

在法庭现场,姜甲儒的母亲得知曾某某被判死缓后激动地喊道:“等到了,我等了十八年!法律是公平公正的!”而主犯曾某某当庭表示不服判决,拒绝认罪并提出上诉。

山东抢婴案主犯曾某某提出要上诉 拒不认罪

案件回顾显示,2006年11月,曾某得知一对夫妇想抱养男孩后,与吕某、王某预谋偷男婴贩卖。同村村民袁某向曾某等人提供信息并带队踩点。同年12月4日凌晨1点,曾某、吕某、王某三人持械翻墙入院、破锁入室,暴力控制姜甲儒的爷爷奶奶后,将8个月大的姜甲儒从床上抱走。次日,他们以28600元的价格将姜甲儒卖给涉案夫妇,并瓜分赃款。2024年1月,四人落网。庭审中,公诉机关指出四人均构成拐卖儿童罪,手段恶劣,社会影响极坏,应从重处罚。姜甲儒及家属与代理人均认为四人均系主犯,应从严从重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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