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向女友转20万备注自愿赠与分手起诉 调解后部分返还!在四川绵阳安州区,情侣小布和小顾分手后,小布起诉要求归还恋爱期间转账的20多万元。每次转账时,小布都备注“自愿赠与你”。最近,法院进行了调解,双方解决了经济纠纷,小顾同意归还7万元。
小布称这些转账是为了将来结婚而做的附条件赠与。他认为既然两人已经分手,结婚的约定也泡汤了,小顾应该把钱还回来。但小顾认为这些转账都是“自愿赠与”,属于无偿付出,不应返还。
法官查明,这20万元中既包括了普通赠与,也有以结婚为目的的高额赠与。经过调解,双方理清了赠与的不同性质,增进了理解和包容,最终小顾自愿退还了7万元。
法官提醒,恋爱期间的小额财物赠与、日常花费或特殊节日的转账(如七夕、情人节、生日等),以及带有特殊含义的转账(如520、888、1314等)一般被视为普通的赠与,分手后无需归还。但如果是为了结婚的大额财物赠与,司法实践中通常认为是附带条件的赠与,当结婚的目的无法实现时,受赠人应当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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