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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我们抢个红包为啥被抓了?网友:原来如此

"抢红包日结"看似轻松赚钱,实为洗钱陷阱!宁波6人因转移赃款红包被刑拘,警方提醒:明知钱款来路不明仍协助转移,就可能构成犯罪。警惕"高佣金兼职",别让贪小利毁一生。...

"抢红包日结"看似轻松赚钱,实为洗钱陷阱!宁波6人因转移赃款红包被刑拘,警方提醒:明知钱款来路不明仍协助转移,就可能构成犯罪。警惕"高佣金兼职",别让贪小利毁一生。

近日,有人见短视频兼职 “抢红包日结”来钱快,邀家人参与抢红包(转指定账户抽成),最后微信被封,六人还被刑拘(涉掩隐罪),宁海公安提醒警惕电诈 “工具人”。

人民日报:我们抢个红包为啥被抓了?网友:原来如此

看到“抢红包日结”这种“轻松赚钱”的兼职,确实要格外警惕。这背后很可能是不法分子在利用人们“赚快钱”的心理,设下违法犯罪的陷阱。

一、事件核心

事件焦点:宁波葛某等6人因参与“抢红包日结”兼职,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刑事拘留。

操作方式:被拉入特定微信群抢红包,然后将抢到的资金转账给指定账户,并可获得红包金额约5%的“佣金”。

涉案人员:葛某及其家人共6人。

最终结果:微信账号被封,6人均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关键问题:葛某等人主观上明知红包资金“来路不明”,仍协助转移;其行为涉嫌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警方提醒:警惕“电诈工具人”,切勿为了赚取“快钱”沦为犯罪帮凶。

人民日报:我们抢个红包为啥被抓了?网友:原来如此

‍️ 二、为什么“抢红包”会涉嫌犯罪?

你可能和案例中的葛某有同样的疑惑:“我们就抢个红包,为啥也被抓了?” 关键在于,这种“兼职”的本质并非正常的社交红包活动,而是明知是犯罪所得赃款,仍通过“抢红包-转账”的方式进行转移和“洗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就构成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明知”的认定:即使不完全清楚资金的具体犯罪来源,但像案例中葛某那样,意识到“这钱一看就是来路不明的钱”,仍参与处理,就可能被法律推定为“明知”。

行为的危害:你的行为直接帮助了电信网络诈骗等上游犯罪团伙快速转移和隐匿赃款,增加了公安机关追查的难度,也给受害人造成了更大的损失。

人民日报:我们抢个红包为啥被抓了?网友:原来如此

️ 三、警惕这些“电诈工具人”陷阱

除了“抢红包日结”,不法分子还会编织各种“轻松赚快钱”的陷阱:

出租、出借银行卡、电话卡:所谓“借卡走账”,给你一些“租金”或“好处费”。

“兼职”采购、线下取现:让你用他人转到你账户的钱(实为赃款)去购买商品、提取现金,并承诺支付佣金。

提供转账支持:例如帮助诈骗团伙进行取现操作以赚取“好处费”。

“吸粉引流”:让你拉人进入指定的微信群、QQ群,这些群后期会实施诈骗。

使用GOIP、VOIP等设备:帮他人架设或维护通讯设备,这些设备常被用于远程拨打诈骗电话。

人民日报:我们抢个红包为啥被抓了?网友:原来如此

四、如何避免成为“工具人”?

牢记以下几点,保护自己远离犯罪陷阱:

1. 警惕“天上掉馅饼”:对任何宣称“低投入、高回报、轻松日结”的兼职保持高度警惕,尤其是需要你提供银行卡、收款码、或者进行转账操作的。

2. 认清红包性质:正常社交红包和“兼职”红包有本质区别。任何要求你将抢到的红包金额转入“指定账户”的行为,都极有可能涉嫌洗钱。

3. 保护个人信息:切勿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卡、微信或支付宝账号以及支付密码。

4. 坚守法律底线:明确认识到,明知是违法犯罪所得仍提供帮助,即使未直接参与诈骗,也同样构成犯罪。

5. 及时报警举报:如果发现自己不小心参与了此类活动,应立即停止并保存好相关证据(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尽快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如果发现此类兼职信息,也可向平台或警方举报。

一旦发现被骗或可能涉诈,请立即拨打110报警,或通过国家反诈中心APP进行举报。

切记: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勿因贪图小利而触碰法律红线。希望你能提高警惕,保护好自己的同时也避免成为犯罪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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