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在洗浴中心上演“0元购”,一男子刚出狱又被抓!
近日,南京一男子刑满释放后在多地洗浴中心上演“0元购”的操作案件引发社会关注。男子刘某在一个月内,连续6次前往南京、淮安的洗浴中心消费,享受自助餐、按摩、搓澡等服务后拒绝支付费用,涉案金额累计2500元。最终,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1年2个月,并责令其退赔商家损失。

据了解,刘某有多次犯罪前科,曾次犯盗窃罪、3次犯诈骗罪、6次犯寻衅滋事罪,于2024年11月刑满释放。此次案发,刘某在南京一家洗浴中心消费后,面对结账要求,竟直言自己没钱支付,商家无奈选择报警。警方深入调查后发现,刘某在短时间内频繁作案,专挑洗浴中心下手,通过同样手段多次“白嫖”。

归案后,刘某大言不惭地表示,每次消费也就几百元,觉得洗浴中心不会为这点小钱跟他计较,能轻易放过他。然而,法律不会容忍这种肆意妄为的行为。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的行为属于强拿硬要他人财物,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经营秩序。考虑到他前科累累且为累犯,依法从重处罚。

从法律角度看,刘某的行为已触犯《刑法》中的寻衅滋事罪。该罪名并非单纯依据涉案金额判定,更着重考量行为对社会秩序造成的破坏程度。刘某明知自己无支付能力,却多次恶意消费,其行为不仅给商家带来直接经济损失,还扰乱了商业场所的正常运营,影响了其他消费者的体验,对社会秩序造成了不良影响。此外,刘某作为有多次犯罪记录的累犯,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于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以体现法律对屡教不改者的严肃态度。

这起案件也反映出部分刑满释放人员再社会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一方面,一些刑满释放人员在监狱服刑期间,可能未得到充分有效的教育改造,导致其出狱后难以适应社会生活,缺乏正确的价值观和谋生技能,从而容易再次走上犯罪道路。另一方面,社会对刑满释放人员的接纳程度和帮扶力度有待提高。就业歧视、社会偏见等因素,使得部分刑满释放人员在回归社会后,面临生活困境和心理压力,增加了他们重新犯罪的风险。
本站通过AI自动登载部分优质内容,本文来自于头条号作者:墨染情诗,本站旨在传播优质文章,无商业用途。如不想在本站展示可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