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住建厅消息,由于申请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所使用的专业技术人员业绩“乌斯太镇110KV变电站建设工程”、“那仁德勒至敖包图梁110KV送电线路工程”2项业绩不属实,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许可的行为,近日,朔州三一硅能新能源有限公司被撤销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的行政许可,且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据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晋建市撤字〔2025〕2号》披露,经调查核实,朔州三一硅能新能源有限公司申请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所使用的专业技术人员业绩“乌斯太镇110KV变电站建设工程”、“那仁德勒至敖包图梁110KV送电线路工程”2项业绩不属实,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许可的行为。
2025年4月24日,山西省住建厅依法作出《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晋建市撤告字〔2025〕2号),朔州三一硅能新能源有限公司签收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山西省住建厅决定撤销朔州三一硅能新能源有限公司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的行政许可,且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据企查查显示,朔州三一硅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08-18,法定代表人为代晴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40692MACW3Q8C4J,企业注册地址位于山西省朔州市平鲁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二路2号-2,所属行业为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中国基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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