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遛狗不牵绳引发的邻里口角最终升级为刑事案件。一名邻居将另一名邻居打伤,法医鉴定为轻伤二级。
距离事发7个月后,9月23日上午10时,该案在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施害人王某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一年有期徒刑。宣判当日,王某的辩护律师到庭,而王某本人由于已被羁押,在看守所远程参与庭审。
法官在审判庭上详细回溯了案件情况,并宣读了判决结果:“王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受害人刘先生表示,他对这一判决结果感到满意,认为一年到一年半的刑期是合理的。他提到,距离事发已经7个月,现在终于可以放下心来。此外,法官还公布了王某案发后的到案细节,包括她未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在次日离开办案单位。
刘先生透露,王某称要考虑是否上诉,她还有10天时间决定。如果对方不上诉,刘先生计划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王某赔偿医疗费和精神损失费等。他表示,除了身体和面部受伤外,自己还遭受了创伤后应激障碍和抑郁症的困扰,一直在渝中区精神卫生中心接受治疗。
刘先生说,这件事严重影响了他的生活和工作,希望自己的经历能引起养狗人士的注意,强调遛狗要牵好绳,文明养犬。
此前报道显示,今年2月24日晚上,刘先生在沙坪坝融汇国际温泉城上筑小区内遛狗时,遇到两位不牵绳遛狗的女性邻居。他在质疑“为何遛狗不牵绳”后遭到其中一位女邻居王某的回怼和辱骂,双方发生口角并动手。事发后,刘先生及王某均被当地派出所带走调查。经医院检查,刘先生鼻梁骨骨折,面部多处受伤;法医鉴定其伤情达轻伤二级。案件随后由治安案件转为刑事案件,并进入公诉流程。
本网通过AI自动登载内容,本文来源于:封面新闻,仅代表原作者观点和立场,本站仅做信息存储供学习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