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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女老板看上男下属?给其妻子300万让离婚?分手后又起诉想索回

重庆女企业主为促成与已婚下属的婚姻,向其前妻转账300万作为离婚补偿,关系破裂后索要款项被法院驳回。二审判决强调'不法原因给付不得请求返还',维护了社会伦理与诚信原则,引发广泛讨论。...

重庆女企业主为促成与已婚下属的婚姻,向其前妻转账300万作为离婚补偿,关系破裂后索要款项被法院驳回。二审判决强调'不法原因给付不得请求返还',维护了社会伦理与诚信原则,引发广泛讨论。

据@极目新闻9月12日报道:重庆一女企业主朱某某,因情感纠纷陷入一场长达数年的财产诉讼。

据报道,她为促成与已婚男下属何某的婚姻,便主动向何某当时妻子陈某转账300万元作为离婚补偿,然而这段关系仅维持一年便破裂。朱某某随后将何某及其前妻陈某告上法庭,要求返还这笔巨款。案件经过一审和二审,出现了截然不同的判决结果,其中涉及的法律原则和伦理考量,也是引发了社会广泛讨论。

重庆女老板看上男下属?给其妻子300万让离婚?分手后又起诉想索回@极目新闻报道截图

据@极目新闻报道,这起纠纷,起源于朱某某经营的公司,刚刚入职的已婚男子何某成为其下属,二人在工作接触中逐渐产生感情。据案件资料显示,双方甚至计划各自解除现有婚姻关系后重组家庭。为达成此目的,朱某某在2020年至2021年间,分多次向何某的妻子陈某转账共计300万元,转账备注中明确标注为“离婚补偿款”和“孩子抚养费”。收到款项后,陈某与何某办理了离婚手续,子女由陈某抚养。在完成离婚程序后,朱某某与何某便开始同居生活。

然而好景不长,共同生活不到一年,朱某某与何某因矛盾不断而分居。2022年,朱某某以“不当得利”为由将何某和前妻陈某诉至法院,要求返还300万元及利息。一审法院审理认为,朱某某以结婚为目的、向已婚者配偶大额赠与财产的行为违背了公序良俗,属于无效赠与,判决陈某返还全部款项。

重庆女老板看上男下属?给其妻子300万让离婚?分手后又起诉想索回图片仅供参考 与事件无关

陈某与何某对一审判决不服,便毫不犹豫地上诉。而二审法院审理后,却作出了根本性改判。法院详细审查了资金流向和当事人真实意图后指出,朱某某提供的证据无法证明其有明确向陈某赠与的意思。相反,转账记录和沟通记录显示,这300万元实际上是代何某向陈某支付的离婚补偿及子女抚养费,而非直接赠与陈某个人。法院进一步强调,朱某某作为婚姻关系介入者,其给付动机本身具有不法性——既破坏他人婚姻家庭,又试图通过金钱手段达成情感目的。

二审判决书中明确写道:“基于不法原因的给付,法律不予保护。

法官认为,若支持此类索偿请求,将变相鼓励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损害社会伦理秩序。最终,法院参照“因不法原因所为之给付不得请求返还”的法理原则,撤销一审判决,驳回朱某某全部诉讼请求。

判决书还特别强调:“诚信原则是民事活动的基石,任何人均不得从自身违法行为中获利!

看到这里,我们是不是该为这位法官鼓掌呢?

重庆女老板看上男下属?给其妻子300万让离婚?分手后又起诉想索回图片仅供参考与事件无关

当然,一审和二审的判决结果截然相反,也引发了法律界人士的广泛讨论。多位法学专家指出,二审判决体现了司法实践中对公序良俗原则的坚守,也是对民事活动中诚信原则的维护。不法原因给付不得请求返还的原则,在此类案件中适用,旨在防止任何人从其不正当行为中获利,从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伦理秩序。

普通民众对此案也多有关注。许多网友表示,二审判决“大快人心”,认为朱某某试图用金钱干预他人婚姻的行为,本身就应该受到谴责,事后反悔索要款项,更是毫无道理。也有人指出,这起案件应该引起社会对婚姻价值观的反思,感情不应被物质化,婚姻更不能成为金钱交易的对象。本案中的案朱某某,既要、还要、又要,就是典型的精致利己主义者,她也应该为自己的错误付出代价。您说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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